由局行业发展处牵头,有关处室参加。
(八)实施龙头带动战略,增强粮食企业竞争力。依托我省粮食资源优势,培育龙头企业和重点项目。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粮食企业申报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支持的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争取国家有关政策支持。抓住国家扩大投资机遇,筛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的重点项目,协助企业跑部进京,支持企业扩大规模,争取资金支持。
由局行业发展处牵头,局储运处、财会处、政策法规处等有关处室参加。
(九)加强粮油安全监管,规范粮食企业经营行为。加快粮油及制品的质量标准制定工作,加强粮油食品质量管理,全面提升粮油及其制成品的安全质量水平,推进和规范粮食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标准和检验方法,加强粮食及其制成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监测,确保城乡粮油质量安全。
由局监督检查处牵头,局储运处、行业发展处、政策法规处等有关处室参加。
(十)充分发挥中介组织作用,为粮食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充分发挥粮食经济学会、粮食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在沟通信息、监督自律和平衡协调方面的作用,积极参与国内、国际交流、合作活动,积极开展粮食行业品牌展示推广活动,宣传河南粮食品牌。鼓励发展专业化的粮食信息、咨询中介服务组织,为粮食企业提供系统的专业化服务。
由局行业发展处牵头,有关处室参加。
五、活动方式和步骤
(一)活动方式
按活动内容要求,由各牵头单位的局级主管领导负责,抽调有关处室人员参加,组成调研服务组,可采取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也可收集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信息等媒体披露的问题,或者针对群众信访举报出来的制约粮食企业发展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积极开展服务活动。
(二)活动步骤
主要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月~4月):建立组织,宣传发动,制定活动方案。各省辖市粮食局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重点突出、形式多样的活动方案,并于4月底前印发实施。
第二阶段(4月~11月):全面实施。按照活动内容要求,由各牵头单位组织开展各项服务活动。
第三阶段(11月~12月):总结考评。各省辖市粮食局和省局活动各牵头单位要认真总结“企业服务年”活动的情况,形成书面总结,于12月10日前报省粮食局企业服务年活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