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关于来宾市2008年民政重点工作考核验收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民政局关于来宾市2008年民政重点工作考核验收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方案抓落实。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关于来宾市2008年民政重点工作考核验收的方案
(来宾市民政局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五)
根据年初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签定《来宾市2008年民政重点工作责任状》关于“市人民政府委托市民政局成立考核小组,对各县(市、区)各项民政重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综合考评和评定等次”的规定,为全面了解掌握各县(市、区)完成2008年各项民政重点工作情况,特制定考核验收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来宾市2008年民政重点工作责任状》,认真检查落实2008年民政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推动本年度各项民政工作的全面落实,共同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谋划2009年的民政工作打基础、作准备。
二、考核验收内容
着重围绕《来宾市2008年民政重点工作责任状》的内容,具体包括: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基层民主政治和社区建设、民政资金管理、社会组织管理、福利彩票销售等6个方面的工作。
三、方法步骤
(一)各县(市、区)对照《来宾市2008年民政重点工作考核验收评分标准》(详见附件),对各项民政工作进行自检自评并形成自检自评的书面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核签署后于2008年12月29日前报市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市民政局。
(二)市人民政府委托市民政局组织考核验收组到各县(市、区)开展考核验收工作。
(三)市民政局按《来宾市2008年民政重点工作考核验收评分标准》进行评定,提出考核评定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将对全面完成各项任务且成绩突出的县(市、区)进行表彰,对未完成责任指标的县(市、区)给予通报批评。
四、考核小组的组成及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