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2、 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森林防火预防能力和实战水平。要突出安全防火和安全扑火两大主题,按照分级实施的原则加大培训力度。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对各县市森林防火专职副指挥长、防火办人员、所有乡镇林业站职工、新任扑火队长及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重点森工企业的领导,统一进行培训,要求2008年12月底以前完成培训任务。各县市要对乡镇长、村民委员会主任、村民小组长、护林员、林农及林权所有者100%开展森林防火培训,要求2009年1月底以前完成培训任务。

  3、全面实施依法治火,开创火源管理新局面。各县市要把严格火源管理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坚决有力措施,管住野外火源,全力防止和减少森林火灾。要依法依规强化五项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的落实,切实解决好森林火灾源头疏漏的问题。要认真完善苍山、鸡足山、巍宝山、石宝山、老君山、金光寺、无量山、天池、水目山、太极顶、罗坪山等重点地区森林防火专项防控预案。要对上述重点地区开展大规模火险隐患排查,要对这些地区入山路口、公路两侧、旅游索道、林缘地带十米以内的林下可燃物进行割除清理,排除火险隐患,确保这些地区不发生森林火情火灾。为了确保万无一失,上述地区森林防火戒严期延长一个月,即提前至2009年2月15日,延长至2009年5月16日,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提前发布戒严命令。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申报、审批、监烧制度,到森林防火戒严期一律停止野外用火,对适宜开展计划烧除的林区要严格按照《云南省森林防火计划烧除规程》提早组织实施计划烧除,清除林下可燃物,减轻后期压力。各县市要建立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公安、森警、森林消防专业队、天保管护人员的联防互动机制,依法开展野外用火专项整治行动,清除林区盲流人员,严厉打击各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要与专职护林人员和天保管护人员签订巡山守护责任书,制定管护责任区,明确管护责任,所有护林员要统一标志,持证上岗,保证看住山、护住林、防住火。重大会议、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节、民族节等节会期间,要加强管护力量,把死入山路口,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进入森林防火高危火险期,各县市政府要发布禁火令,实行用火管制。

  4、加大应急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县市要认真修改完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依案进行实战演练。同时,要求各乡镇抓紧制定森林防火应急预案,要求戒严期前所有的乡镇都要完成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报备工作。要加快州县乡村森林防火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快速反应应急机制,要加强县级森林防火消防专业队半专业队建设,要求I级火险县市要建立2-3支森林消防专业队,Ⅱ级火险县建立2支,做到有基地、有经费、有装备。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国营林场、国家级森林公园至少要建立一支30人以上的季节性森林消防专业队,以森林景观为主的风景旅游区至少要建立一支20人以上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要着力抓好全州各乡镇应急队伍的建设,要求每个乡镇建立一支不少于10人的应急队伍。要积极引导林农和林权所有者建立民间森林防火应急组织,成立村级森林防火协会和应急队。要按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建立扑火物资储备制度,重点火险县市要储备价值30万元以上可供400-600人使用的扑火物资,一般火险县要储备价值15万元以上可供200-400人使用的扑火物资,乡镇一级要储备3-5万元以上可供100-200人使用的扑火物资,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生态景区、重点森工企业等单位也要储备一定的扑火物资,保证本区扑火应急的需要。从现在开始,各地要进入备战状态,严阵以待,积极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武警森林部队和各专业队伍要立足实战,加强训练,提高扑火综合作战能力,做到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战能胜,要靠前驻防,一旦发生火情,迅速集结,主动出击,全力以赴“打早、打小、打了”。要做好各种车辆、机具、通讯工具的检修、维护、保养等工作,保证关键时刻不出问题。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