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组长:马建全 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
李 超 州人民政府秘书长
成员由州政府办公室、法制局、信访局、无委办、发改委、经委、教育局、科技局、民委、宗教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划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文化局、卫生局、计生委、审计局、环保局、体育局、统计局、旅游局、安监局、外事办、粮食局、国土资源局、人防办、广电局、苍保局、移民局、档案局、地震局、气象局、质监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大理海关、检验检疫局等单位的主要领导组成。
(二)成立大理白族自治州政务服务中心筹建领导小组,负责州政务服务中心筹建工作的领导,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马建全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李 超 州政府秘书长
杨 耀 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成 员:段志宏 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马忠华 州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局局长
赵新光 州人事局局长
何玉兰 州监察局局长
李庆敏 州政府法制局副局长
三、机构设置
针对州级机关相对集中在龙山行政办公区,直接面向群众提供政务服务较多的单位大都设置了办事窗口和建立了独立的服务大厅,各单位已经按照四项制度的要求建立了服务承诺和限时办结的各项制度,以及我州推出的114政府信息直通车等举措,已为各单位提高办事效率搭建了服务平台的实际,本着整合资源、降低成本、强化职能、加强监督、统一指挥、提高效率、避免扯皮的方针,坚持科学发展、实事求是的原则,总结我州多年来推行便民服务中心的经验教训,学习借鉴外地经验,采取“中心指挥协调,服务统分结合,部门联动办理”的模式建设大理白族自治州政务服务中心。
(一)成立大理白族自治州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作为推进全州政务服务,特别是州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政务服务的机构,试运行半年后,再进一步明确机构编制。在试运行期间,由州政府法制局副局长李庆敏同志兼任主任,工作人员从州级相关部门抽调组成。中心承担州级机关政务服务咨询指引、指挥协调、投诉问责和指导、监督各县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运行的职能,具体职责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