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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钦州市政务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钦州市政务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为推动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对政务服务工作的领导,完善政务服务机制,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建立钦州市政务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我市政务服务工作,实行统一组织,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决策、规定;传达执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政务服务工作的决策和部署。
  (二)研究、分析、解决在推进我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体制机制问题,制定加快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重大政策,协调、理顺、解决部门和地方间政务服务工作的重大问题,促进行政审批标准化、科学化,营造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良好氛围,积极推动我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健康发展。
  (三)指导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在审批环节的组织、协调、跟踪、服务工作,对重点投资项目的审批过程进行督查,进一步完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政务服务机制,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优化我市投资环境,增强我市的综合竞争力。
  (四)指导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研究解决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过程遇到的重大问题。
  (五)督促检查各地和相关审批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政务服务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建立健全激励考评和监督长效机制,确保政务服务工作各项决策和措施的落实。
  (六)研究解决其他在推动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中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二、联席会议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市监察局、市编办、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法制办、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人民政府督查室等单位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相应增加成员单位。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联席会议成员为上述成员单位领导;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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