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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两基”工作迎接国家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3.全面开展督查。市政府将对各县区“两基”工作进行全面复查,督促指导各县区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在2010年12月15日前向省迎检办上报复查报告。市迎检办汇总自查和督查情况,认真梳理“两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及时向市政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措施办法。省迎检办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市州及部分县区“两基”工作进行督查,省级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将分别开展专项抽查,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要求。
  (三)第三阶段:重点督查和接受国检阶段(2011年1月-6月)
  1.资料归档。2011年3月前,市、区县、乡镇及相关部门和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要按照国检要求,完成“两基”档案资料建设工作。
  2.查漏补缺,重点督查。
  (四)第四阶段:工作总结阶段(2011年12月)
  1.根据国家教育督导团督导检查后提出的问题与建议和省政府的要求,研究制定整改意见和措施,并进行整改,提交整改报告。
  2.召开“两基”工作总结大会,兑现奖惩,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六、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两基”迎国检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推动我市“两基”巩固成果、提高水平的重要机遇。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迎国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全市教育工作的重大任务抓紧抓好。市政府成立“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市“两基”迎国检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尽快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两基”迎国检组织领导机构,搭建工作班子,制定工作方案,按期推进自查整改和巩固提高工作。要建立“两基”迎国检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二)加大经费投入,提供条件保障。各县区要继续加大教育经费的投入力度,努力提高本地“两基”水平,确保“两基”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省定或国家标准。市上设立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开展“两基”相关工作需要。
  (三)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在迎接“两基”国检中,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两基”的各项数据和情况要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不得以迎检名义向学生、教师、学校收取任何费用。不得组织师生搞迎检活动,不得扰乱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四)强化督查整改,狠抓工作落实。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两基”迎国检工作的督查与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本系统、本地区“两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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