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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全省建设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地充分认识《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的重要意义,将《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了宣传教育和培训,认真开展了对行政许可主体、行政许可项目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成效明显。按照省建设厅的要求和部署,制定了规范行政许可行为的配套制度。通过《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推进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了服务质量和行政许可效率,有限政府的观念得到强化。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均已列入各地统一的办证服务中心,实现了一个窗口对外集中办理,方便了群众办事。
  (四)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各地普遍实行了对抽象行政执法行为和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备案审查制度,凡抽象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执法行为在送领导签发前要经过政策法制工作机构或专职人员审查,以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九江市房管局规范房屋拆迁裁决行为,按照裁决规程的要求,严格审核,层层把关,大大提高了裁决的质量。南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先后建立了批后告知、罚前征询、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等一系列制度。景德镇市城市规划局以规划效能监察为契机,与地方监察部门共同查处了一批城乡规划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2007年以来,该局共查处70余起违反城乡规划的案件,处罚违法企业70多家,共计罚款270余万元。新建县建设局、星子县建设局严格按程序执法,对所有执法案件采取现场拍照、录象等形式丰富和完善证据,形成了证据链,并做到一案一卷。各地针对城乡规划、城市房屋拆迁和建设工程招投标等热点和难点问题,加大了执法力度,监管行为逐步规范。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使用情况良好。据不完全统计,自2007年以来,全省建设系统发生行政处罚案件1000余起,行政复议案件20余件。2008年,南昌市城乡规划局、抚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分别按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47件和360余件,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国家赔偿及行政诉讼案件。
  (五)“五五”普法工作进展顺利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都成立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积极组织实施。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涉及建设行业的各种法律知识竞赛、法律知识考试和培训,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明显提高、法制意识明显增强。景德镇市建设局在组织业务骨干培训的基础上,其下属各行政职能单位结合依法行政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开展了相应培训工作。宜春市城管局每年都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并适时有重点、有针对性的聘请法律专家进行全员授课。全省大多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以案说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对广大群众进行了建设行业法律、法规尤其是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南昌市城管执法局创新宣传裁体,将日常执法中投诉最强烈、问题最突出的违法行为制作成“每周一播”和“每月一案”,以案说法,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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