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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全省建设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一)依法行政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建设系统依法行政意识不够强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特别是依法许可、依法处罚、“有限、责任、服务”政府的观念还没有完全树立,传统的审批、以罚代管的模式还没有完全转变。个别单位对省建设厅布置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不够重视,未按通知要求上报本单位、本系统行政执法情况自查、检查材料。
  (二)执法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通过检查表明,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执法制度建设的总体情况良好,但还有的单位在相关制度的贯彻落实上,特别是责任分解、错案追究和考核考评等方面的工作不到位,规范性文件出台后按要求报送备案审查的制度执行不到位。
  (三)行政执法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检查发现,各地在实施行政处罚中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执法文书的使用还需进一步规范,调查取证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案卷的收集、整理、装订、归档还需进一步完善。
  (四)执法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新型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任务更加繁重,执法难度不断加大。目前,仍有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尚未建立专门的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从事住房和城乡建设的专职执法人员明显不足。有的地方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不够,避重就轻,甚至存在地方保护主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进一步增强城乡建设各行业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认识,强化依法许可、依法处罚、有限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的理念和程序正当的行政行为观念。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中,要提高执法水平,强化证据意识,注重和改进取证工作,在案卷中完整反映出证据链。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结合全省开展的机关效能年活动,进一步简化行政许可程序、缩短行政许可审批时限。全面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二)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继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各地要根据职责抓住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及城乡规划管理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加大对《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要进一步加强行政责任制的制度建设,狠抓相关制度的贯彻实施,特别是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和考核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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