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做好省级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1.3、认真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单位人员和居住区住户按规定完成义务植树任务。(3分)
  1.4、坚持开展绿化建设和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单位和居住区形成爱绿护绿的良好氛围,形成用花草等植物装点办公和居住优美环境。(2分)
  2、绿化建设 (50分)
  2.l、单位和居住区有一定的规模。设区市建成区内的申报单位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内的申报单位占地面积5千平方米以上;设区市建成区内的申报居住区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内的申报居住区占地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按单位和居住区绿化规划实施建设,可绿化的空地全部绿化,没有裸露土地;能实施墙面绿化的进行了垂直绿化。(10分)
  2.2、单位和居住区绿化坚持以乡土植物和高大乔木为主,注重植物景观效果,体现生态园林、节约型园林绿化理念,绿化总量适宜,常绿与落叶植物比例合理,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70%以上。(10分)
  2.3、绿地率达到以下要求: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绿地率30%以上,产生有害气体及排放污染的工业企业等绿地率40%以上。学校、医院、疗养院所、机关团体、部队营房、公共文化设施等单位绿地率35%以上;新建居住区绿地总用地面积不低于35% ,旧城改造居住区不低于30%,建有居民游憩休闲的成片绿地。(10分)
  2.4、植物配置科学合理,层次分明,立体绿化效果好,形成乔、灌、花、草、藤相结合的绿化结构,做到“三季有花,四季景常青”,形成优美的园林景观。(5分)
  2.5、园林建筑小品及设施点缀适度,配置合理,具有较高的园艺水平。(5分)
  2.6、绿化建设由具备资质的园林绿化企业承担,有规范的竣工资料。(5分)
  2.7、单位和居住区内道路平整,环卫、照明等设施齐全;排污、排水、垃圾收集清运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环境整洁、美观、舒适。(5分)
  3、养护管理 (35分)
  3.1、绿化养护人员落实,配有必备的绿化养护机具,或由有资质的园林绿化企业负责绿地的养护管理。(6分)
  3.2、植物养护及时,长势良好,形态美观,无缺株、无枯枝败叶,能基本控制植物病虫害。(6分)
  3.3、单位和居住区内道路行道树整齐,及时整形;绿篱修剪整齐,长势良好,无缺株断垄。(5分)
  3.4、草坪、地被生长旺盛,绿地卫生,修剪平整,无斑秃,无废弃物。(5分)
  3.5、园林小品及设施维护良好。(5分)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