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办法:10分。无部门(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扣5分;不配合、不参与全市应急预案演练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4)建立部门(行业)突发事件安全隐患排查处置台帐及相关制度。
考核办法:5分。无台帐扣5分;无相关制度扣5分。扣完为止。
(5)结合本单位实际,配备一定数量的部门(行业)应急物资。
考核办法:5分。无物资扣5分。扣完为止。
(6)积极配合、参与应急宣传教育工作。
考核办法:5分。不配合、不参与全市应急宣传教育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2.及时有效地处置各类突发事件(35分)。
(1)明确信息员;统一口径,规范程序,及时准确地向市政府上报部门(行业)突发事件信息,无瞒报、迟报、漏报、误报行为。
考核办法:10分。未明确信息员扣5分;出现瞒报、迟报、漏报、误报行为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2)部门(行业)突发事件处置成功率100%。
考核办法:15分。突发事件处置失败1次扣15分。扣完为止。
(3)每半年、年终向市应急办上报部门(行业)应急管理工作总结及突发事件发生和处置情况,并对典型案例进行评估分析。
考核办法:10分。缺报、迟报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3.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25分)
(1)确定1名以上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化工作;根据实际需要配置必要设备,确保应急管理信息化工作的正常开展。
考核办法:4分。未确定工作人员扣2分;未配备必要设备扣2分。扣完为止。
(2)每周信息更新数量不得少于1条,一年信息更新数量不得少于52条。
考核办法:5分。每周(年)信息更新数量少一条扣1分。扣完为止。(信息发布、更新数据按市应急办统计数据确认)
(3)积极参加应急管理信息化应用技术培训。
考核办法:3分。少一人扣1分,未派人参加扣3分。扣完为止。(培训情况按市应急办培训记录确认)
(4)制定应急管理网络运行维护与信息安全保密制度、信息审批、发布和登记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全年无重大信息安全事故。
考核办法:3分。少一项制度扣1分;出现重大信息安全事故扣3分。扣完为止。
(5)推进(配合)应急平台建设,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抓好应急系统平台建设(改造)工作,提高应急调度、协调效率,提升防范突发事件的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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