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第二届“律师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贡献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市律协发[2008]28号)
各律师事务所:
近年来,我市律师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通过开展法律援助活动,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对社会弱势群体捐款捐物、捐资助学等多种方式履行律师的社会职责,对我市社会公益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了弘扬正气,树立新风,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全市律师事务所及广大律师进一步提高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积极性,为构建和谐西安做出应有的贡献。今年初,市律协已表彰了首届“律师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贡献奖”的单位及个人,在我市律师界引起了很好反响。为了进一步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经市律协四届三十次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继续开展第二届“律师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贡献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西安市律师协会的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二、评选条件:
(一)团体会员评选条件:
1、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在树立律师良好社会形象方面表现突出的;
2、积极对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及在捐资助学、捐款捐物等方面表现突出的;
3、重视社会公益事业的宣传,积极倡导律师通过不同的方式参与公益活动,成绩显著的;
4、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律师执业纪律,未有严重不良记录的。
(二)个人会员评选条件:
1、热心公益事业,具有无私奉献精神,积极参与社会各项公益活动;
2、长期坚持参与扶贫济困、支教助学、敬老扶残、慈善救助、社区服务和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成绩突出、事迹感人的;
3、积极倡导并以身示范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
4、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3年内未有过不良记录的。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1、填写候选人(单位)推荐表一式2份(见附件1、2);
2、候选人(单位)先进事迹介绍(500-1000字)一式2份。
四、评选方式及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