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律师协会关于给予钟晓航等8人通报表扬的决定
市律协各联络处、各律师事务所:
弘源所钟晓航、天卫所汪任川、鼎和所余伟军、建纬分所朱维列、凯麦所周朝魁、金麦所郑阳、丰国所庞越、金麦所周仲献等8人,在浙江省首届律师运动会比赛中,以高度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齐心协力、顽强拼搏,夺得银牌4枚、铜牌7枚及其他奖牌14枚,为杭州市律师协会代表队夺取团体总分第一作出重大贡献。
鉴于钟晓航等8人在浙江省首届律师运动会上的突出表现,根据《
杭州市律师协会章程》奖励和表彰的有关规定,经市律协六届十三次会长办公会议提议,六届七次常务理事会审议,决定给予钟晓航、汪任川、余伟军、朱维列、周朝魁、郑阳、庞越、周仲献等8人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