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和代理仲裁案件过程中,广大律师认识到,仲裁法律制度在律师业务拓展和事业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通过仲裁解决民商事纠纷,既极大地缓解了法院处理民商事纠纷的压力,又拓宽了当事人法律救济渠道和途径,尊重了当事人民主解决纠纷的权利,反映了民主、和谐解决纠纷的历史潮流。同时,仲裁作为市场经济内部的一种纠纷解决机制,更能结合市场主体经营特点,准确把握双方根本利益,参照商业惯例,从众多解决方案中优选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从而和平地处理纠纷,促进市场主体继续合作,避免了官司赢了,经济联系断了的结果发生,有利于市场主体妥善地处理合作与纠纷解决的关系,达到“双赢”的最佳效果,有利于经济稳定快速发展。
二、通过积极协作宣传仲裁法律制度提高全社会仲裁法律意识
律师行业是专门和专业的法律工作和法律服务行业,在宣传和推行仲裁法制制度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律师寻求法律援助和法律救济,律师履行法律服务职能时,就是宣传仲裁法律,推广仲裁法律制度的有利时机。市律协将与仲裁机构共同协作,采取提供法律意见、组织法律讲座、参与法律咨询等各种形式,在全社会普及仲裁法律知识,努力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特别是案件当事人的仲裁法律意识,使其知道仲裁、了解仲裁、熟悉仲裁,进而学会运用仲裁,用仲裁这一法律赋予的手段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杭州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一)认真开展仲裁法律知识宣传
市律协和仲裁委员会要充分根据各自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仲裁法律制度宣传活动。利用组织讲座、开展法律咨询、召开研讨会、专题研讨等形式加强仲裁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律意识、仲裁意识和维权意识。
(二)努力推进仲裁制度普及
市律协和仲裁委员会要深入律师事务所开展调研活动,通过律师事务所了解各市场主体对法律制度建设的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仲裁指南、仲裁规则和适合各类市场主体使用的各类合同示范文本等内容的讲解和辅导。
(三)加强仲裁法律制度教育培训
市律协和仲裁委员会要根据《仲裁法》和有关文件规定,做好《
仲裁法》及相关法律的教育培训工作。重点是律师事务所中从事民商事案件代理工作的律师。要有针对性地编写学习材料,做好培训的动员和组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