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关于做好解决企业工资拖欠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近日,根据国务院和云南省政府通知精神,昆明市制定了《进一步做好预防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法律服务队伍积极做好相关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努力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特对相关律师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律师事务所及全体律师一定要高度重视预防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相应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用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及时报告相关情况。对于涉及企业工资拖欠的法律服务事项(包括接受咨询、接受委托、代理诉讼、参与调解、法律援助等),各律师事务所要及时向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报告。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联系电话(传真):3101250,联系人:张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