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合格)单位、全市安全生产红旗(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合格)单位、全市安全生产红旗(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十政发〔2009〕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8年度,全市上下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积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活动,取得了突出成效,涌现出一批工作成绩显著、事迹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为鼓励先进,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授予房县人民政府等7个单位为“200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授予十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3个单位为“200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合格单位”,授予丹江口市公路局等16个单位为“2008年度安全生产红旗单位”,授予丹江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32个单位为“2008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授予李文等45名同志为“2008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名单附后)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要继续深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强化监管措施,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构建“平安十堰、和谐十堰”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九年二月十三日

十堰市2008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

  房县人民政府

  郧县人民政府

  郧西县人民政府

  竹山县人民政府

  茅箭区人民政府

  张湾区人民政府

  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十堰市2008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合格单位

  十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丹江口市人民政府

  竹溪县人民政府

2008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红旗单位

  丹江口市公路管理局

  汉江集团丹江口水力发电厂

  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郧县电力公司

  郧西县公安交警大队

  竹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茅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张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东风渝安车辆有限公司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