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十政办发〔2009〕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9年春运从1月11日开始至2月19日结束,共计40天。为切实做好春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春运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组织有序、优质便捷”的指导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春运的各项工作,努力营造和谐春运的氛围,尽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为加强对春运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2009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全市2009年春运综合协调工作。各县市区要相应成立春运工作机构。
二、强化安全管理
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将运输安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春运前,各地要组织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要及时整改,严把春运车辆和驾驶员的准入关,结合不同行业特点,制定和完善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强化安全管理。铁路部门要重点抓好行车和道口安全;水运部门要以江河客渡为重点,加强渡口安全管理,坚决取缔“三无船舶”和非法渡口;公安交警部门要依法严厉查处公路客车严重超载、超速、疲劳驾驶、农用车载客等违章违法行为,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交通公路部门要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进行整治,增设标志标线和防撞设施,消除事故隐患,实施严密监控,确保运输安全畅通。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运输沿线和车站、码头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管理。要集中力量对重点地区、重点线路和重点部位进行综合治理,坚决打击“车匪路霸”和其他侵害旅客利益的非法行为,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旅行环境。切实做好防火、防爆和危险品查禁工作,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乘坐车船旅行,确保春运安全。
三、注重协调配合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重视发挥综合交通运输的优势,同时要按照各自职能制定切实可行的春运方案和应急预案;认真做好春运期间的客流监测分析,科学安排运力;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值班人员,保证信息畅通;加强市场监管,维护旅客合法权益。各运输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要加强站容站貌和进出站道秩序的管理,为旅客提供良好的候乘车船环境,及时发布运输信息,便于旅客选择出行时间和方式;增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增加预售票期限,有条件的车站专设学生和民工窗口,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提高运输正点率,并在发生车船延误时,能够妥善处理各类纠纷。各新闻单位要加强对春运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发布春运动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