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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市城投公司体制改革的意见

  1、市城投公司配合市财政、国资委、审计部门按法定程序剥离原城投公司不实资产和不能实际支配的资产,把原城投公司投入山地整理项目的5000万元财政资金转为公司注册资本金。

  2、将市城投公司已办证的1046亩土地进行评估,作为公司注册资本。

  3、由市土地储备中心调剂1000亩经营性用地进行评估后,作为市城投公司的注册资本。

  4、不足部分,采取财政借资的办法弥补。

  (三)授权市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土地储备经营职能。市政府授权市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市城投公司)土地储备经营职能,为市政府直属正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现有人员基础上,增加2人,负责经营性土地储备工作。内设综合部、投资发展部、工程管理部、土地收储经营部、财务部5个工作部门。

  综合部负责协调内部事务以及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投资发展部负责项目融资、投资和偿债的各项业务工作;

  工程管理部负责实施公司投资项目的现场监管;

  土地收储经营部负责经营性土地收购、储备、经营业务,经营政府授权经营的无形资产和其他优良资产;

  财务部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及建设项目工程款的审核、拨付任务。

  成立市政府土地储备供应委员会。主任由市长兼任,副主任由分管财政、土地的副市长兼任,成员由市发改委、财政、土地、建委、规划、城投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市城投公司总经理任办公室主任。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有关土地收购、储备、供应的政策和制度;审批土地收购、储备、供应方案;研究解决土地储备供应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建立统一的土地有形市场,规范土地使用交易行为。市土地管理部门设立土地交易中心,城区所有土地出让交易行为全部进入交易中心统一管理。市城投公司收购、储备、出让土地,一律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公开供地方式,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规范土地交易行为。

  四、完善市城投公司的运行机制

  (一)完善市城投公司融资、偿债机制。

  一是市城投公司根据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基础设施项目计划,协同市财政、市建委编制年度融资计划方案,经市政府审批后实施。

  二是夯实市城投公司融资平台,对市政府安排城投公司融资的项目,市政府预算安排的项目建设资金作为市城投公司融资项目资本金;将城区经营性土地收益进入市城投公司财政专户,增强公司融资、投资和还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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