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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政府关于市南水北调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的通知

十堰市政府关于市南水北调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的通知
(十政办发〔2008〕1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明确市南水北调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切实做好南水北调有关工作,市委、市政府明确了市南水北调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责任分工及工作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责任分工

  市南水北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分析研究国家、省有关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政策、投资导向及重要动态,提出相应对策,供市委、市政府和领导小组决策;负责市南水北调工程领导小组有关重大活动方案制订、重点工作推进的组织协调与落实;负责向社会各界通报南水北调重要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参与、协调十堰区域内南水北调相关规划的编制;参与和监督丹江口库区水污染防治及水土保持规划项目的实施;参与和监督移民安置规划的实施,监督检查丹江口库区移民政策的执行情况;参与、协调南水北调工程核心水源区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指导市直有关部门及县市区开展与南水北调相关项目的争取和实施工作;重点做好生态补偿和对口支援政策的研究、争取及实施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对内、对外宣传的整体策划和具体实施运作。

  市信访局:负责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中有关信访案件的转办、交办工作,并作好督办、协查工作。

  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南水北调水源区农业项目编制、申报及实施的协调;督促农口单位抓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生态公益林建设、农村能源建设、库区水资源保护、库区气象保障系统、农业产业化开发、水能资源开发、水环境监测、自然保护区、水土保持和蔬菜基地恢复重建等重点项目的落实。

  团市委:负责发挥共青团的优势,做好相关协调服务及相关项目争取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建设项目总体策划及筛选、编制、申报、争取工作;负责争取十堰区域相关政策和项目列入《丹江口库区及上游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与水污染防治规划》的组织实施;负责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对十堰市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的影响及补偿建议研究;重点做好产业政策、投资建设、清洁生产、招投标活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项目基本建设管理;会同财政部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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