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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华佳学校小学和初中正式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华佳学校小学和初中正式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费[2008]84号)


兴宁区物价局:

  你局报来《关于南宁市华佳学校小学初中正式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南宁市华佳学校原执行的小学和初中收费标准试行期已满,根据国家民办教育收费的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现将该校小学和初中正式收费标准及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小学杂费3500元/生·学期。

  二、初中杂费3600元/生·学期。

  三、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 300元/生·学期 (含水电费。每间宿舍安排8人住宿,内设二间卫生间、洗漱台、配备有双层架床、铁皮柜、电风扇、电话)。

  四、课本费按实际价格收取。

  五、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向学生收取其他费用,不得跨学期收费。

  六、收费标准从二〇〇八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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