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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铜陵市2009年度群众体育工作的意见


  (二)加快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步伐。

  1.启动体育场馆建设和改造工作。2009年完成市体育中心立项、选址、地质勘探、规划、招标和土地征迁工作,力争开工建设。改造市体育馆、市人民体育场,完成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2.完成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任务。继续把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纳入民生工程,建成省级5个村、市级4个乡镇和36个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

  3.继续加强社区体育健身路径建设管理工作。在社区新建5条以上健身路径。制定体育健身路径维修管理办法,切实解决使用、管理、维护问题,建立完善公共体育设施维护管理长效机制。

  (三)完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1.开展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举办二、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培训40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积极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和体育骨干在健身指导中的作用。

  2.建立市国民体育监测中心。研究制定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组织、场地器材、经费保障方案,积极开展人群体质监测工作。

  3.加快城乡体育组织网络建设。组建街道、乡镇体育总会,指导社区居委会成立社区体育俱乐部,鼓励行政村成立农村体育俱乐部。争创省级体育示范乡镇、城市先进体育社区和社区俱乐部。加强对体育社团、行业体协的管理,完成体育社团年检工作,鼓励体育协会走实体化道路。

  (四)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

  教育部门要牵头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全面实施一年一度的学校运动会,落实青少年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的要求。教育、体育、民政、团市委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举办市第三届青少年体育节和第九届10万青少年远足健身游,让广大青少年共同参与到“全国亿万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中。探索开展社区青少年体育交流活动,充分利用节假日吸引广大青少年走向运动场。积极争创全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户外体育营地。加强学校公共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试点工作。

  三、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负其责。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开展全民健身运动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群众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支持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市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根据工作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推动全民健身运动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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