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标题问题。多数公文标题字体没有使用统一规定的2号小标宋简体字,而普遍使用2号黑体字、2号宋体字或2号宋体加黑字。
(三)正文问题。有的公文文字校对不细、数字核实不准。如市体育局2008年11月20日提交市长办公会议研究的《关于七台河市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建设情况的汇报》材料中,标题“七台河市体育中心”写成“七台河体市育中心”。市外事侨务办七外侨发〔2008〕10号文件中,申请经费“27000.00元”写成“270000.00元”。市行政执法局《关于12319指挥中心专项经费的请示》(七城执发〔2008〕57号),“恳请市政府”写成“肯请市政府”。市财政局《关于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所需资金的意见》(2008第186号),主送“市政府”写成“局领导”。
(四)附件问题。有附件的公文应该在正文结束后空一行左空两字标注“附件”两个字,后用全角冒号。如市粮食局七粮字〔2008〕34号只标注一个“附”字且左未空两字。如果附件标题内容超过一行,第二行应该与附件对齐而不是顶格。如市畜牧兽医局《关于申请拨付2008年畜牧业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请示》(七牧发〔2008〕39号)。还有公文附件装订串页、倒装出现空白页现象。如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黑龙江省国土资源主干网升级改造所需费用的请示》(七国土资呈〔2008〕169号)。
(五)主题词问题。主题词普遍用的比较混乱。均未按
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标注主题词,全凭主观意识在使用,不分类属、类别词的应用,大多未用统一的字体和格式。
(六)印章和成文日期问题。有的公文不加盖印章或加盖印章不规范;盖章不应该再标注单位名称;部分单位成文日期也不规范。如市粮食局七粮字〔2008〕34号同时多处不符合规定,成文日期使用了阿拉伯数字“2008年7月12日”,排版时数字字间距出现空白处,没有页号,第二层次标题未用3号仿宋体字,而用半角4号仿宋体字。市国土资源局七国土资呈〔2008〕72号成文日期“二OO八年”写成“二00八年,且未右空四个字。市环卫处七环卫字〔2008〕18号、市粮食局七粮字〔2008〕34号、市质监局七质技监发〔2008〕42号、市房产局《关于拨付二OO八年下半年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所需资金的请示》(七房呈字〔2008〕18号)印章与正文间距明显过大。市畜牧兽医局七牧发〔2008〕39号、市环卫处七环卫字〔2008〕18号正文与印章没有压缩行间距同处一页,同时采取了不规范的“此页无正文”方式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