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协调动作、各尽其责,为滨水城市规划建设工作提供机制保证。各级政府和牵头部门及责任部门都要按照方案要求,履职尽责,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保证点、线、面的协调推进。建立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把滨水城市规划建设工作作为各级政府和部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三)科学规划、精心指导,为滨水城市规划建设工作提供技术保证。严格执行《七台河市城市总体规划》和《七台河市城市绿化系统规划》,保证规划的严肃性和连续性。充分发挥专业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做好工程建设中的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
(四)广辟渠道、加大投入,为滨水城市规划建设工作提供物质保证。建立以政府投资为主导、社会各方力量为辅助,市区共投、政企共建、全民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保证重点项目和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资金及维护资金到位。
(五)完善措施、强化管理,为滨水城市规划建设工作提供制度保证。认真贯彻《
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城市绿化条例》、《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等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相关管理措施。一方面要加强工程建设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标准;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已建成的公园、绿地和基础设施的管理,确保有效发挥功能。
(六)健全机构、强化领导,为滨水城市规划建设工作提供组织保证。为加大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力度,成立七台河市滨水城市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金萍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孙玉国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建设局局长
翟春玉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财政局局长
曲洪斌 市委政研室主任
高 翔 市发改委主任
刘 文 市水务局局长
张 晶 市规划局局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于英杰 市沉陷办主任
尹国玉 市林业局局长
尹 君 种畜场场长
刘 东 市农委主任
刘国华 新兴区政府代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