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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省电子政务短信服务平台使用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省电子政务短信服务平台使用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二级单位:

  根据省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省电子政务短信服务平台投入使用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鄂电政办[2009]1号)精神,《湖北省电子政务移动政务系统短信服务平台》已基本建设完成开始试运行,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电子政务短信功能

  短信服务平台系统依托省电子政务网,通过网络发布办事提醒、会议通知、邮件提醒、公益信息发布、问卷调查和对网络管理和安防监控实行短信提醒等信息,使用省电子政务短信服务平台所发生的服务费,由省电子政务中心统一支付,使用单位和使用人不再另行付费。

  二、切实做好短信平台系统数据初始化工作

  为使我厅更好的使用该系统,保障短信服务平台全面投入运行,更好的为我省民政工作服务,请各处室和直属二级单位切实做好短信平台数据初始化工作,请需要在全省范围内使用短信平台的处室提供各市州县使用人员通讯录,其它处室和二级单位提供本单位人员通讯录(《短信服务平台系统服务对象通讯录》附后),请各部门于2009年元月15日前将通讯录报厅办公室。

  三、系统使用方法

  需要发布的短信信息由各部门拟定短信服务内容报处室负责人审批后交厅办公室备案,由厅信息中心短信平台管理员传省电子政务中心报批并发布。短信服务平台有关管理规定,省电子政务办将另行发布。

  短信平台联系人:周玮   联系电话:50657042

  附件:短信服务平台系统服务对象通讯录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
  短信服务平台系统服务对象通讯录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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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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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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