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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将中国新兴保信建设总公司等二十四家企业清出我省建筑市场的决定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将中国新兴保信建设总公司等二十四家企业清出我省建筑市场的决定
(青建工[2009]88号)


各相关企业:

  为加强对省外进青建设队伍管理,维护我省建筑市场正常秩序,依据《青海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青海省省外进青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开展了2008年度省外进青建设队伍业绩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于2008年3月4日─3月10日在“青海省建设厅网”进行了公示。经研究决定:对2008年度省外进青建设队伍业绩考核不合格的中国新兴保信建设总公司等二十四家企业清出我省建筑市场。

  二00九年三月十六日

  清出我省建筑市场的省外进青建设队伍名单

  1.中国新兴保信建设总公司

  清出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并且引发多次群体上访,不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的清欠工作。

  依据:《青海省省外进青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办法》(青建法〔2004〕53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青海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青政办〔2006〕143号)第十七条;《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紧急通知》(青建工〔2008〕488号)。

  2. 九冶建设有限公司

  清出原因:未办理2008年进青年度备案及项目备案,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后,仍不整改;拖欠农民工工资,并且引发多次群体上访,不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的清欠工作。

  依据:《青海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九条、《青海省省外进青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办法》(青建法〔2004〕53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八条;《青海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青政办〔2006〕143号)第十七条;《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紧急通知》(青建工〔2008〕4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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