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投资合作展示。通过7个集聚区、1个高新区和循环经济园区形象展示,突出我市的整体形象,展示近年来我市招商引资取得的成就,同时进行投资洽谈。此项工作由市商务局总体统筹规划布展,各县(市)区和市工业集聚区、高新区负责落实资金和资料。
2. 产品展示。展示我市的特色及优势产品(主要是出口商品展示),同时进行贸易洽谈。此项工作由市商务局具体负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协助。
3. 邀请客商和客商接待。邀请国内外客商300人左右,内外客商各半,境外组团三个。邀请国内外客商参观、考察我市高新区、工业集聚区、部分企业,并举行经贸合作洽谈会。此项工作由市商务局具体负责,市接待办、旅游局、高新区和工业集聚区协助。
4. 举办焦作市情说明会暨项目签约仪式。通过举办焦作市情说明会暨项目签约仪式,进一步宣传焦作,扩大焦作知名度。此项工作由市商务局具体负责。
5. 项目洽谈。除在我市展区组织项目洽谈外,积极参加省里组织的“产业集聚区招商引资项目对接洽谈会”、“‘走出去’国际合作项目恳谈会”等。此项工作由市商务局具体负责。
6. 论坛活动。参加省里举办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高层论坛”、“文化产业发展论坛”等论坛活动。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旅游局、文化新闻出版局具体负责。
(三)参会日程安排
8月25日:会议报到(部分领导参加招待酒会)。
8月26日:9时开幕式,会议开始。
8月28日:展馆闭馆。
(四)有关单位责任
1. 市商务局
(1)负责参会的统筹安排、总体策划、筹备和协调组织。
(2)组织参加河南省情说明及合作项目签约仪式。
(3)组织协调邀请客商,收集、汇总、发布、大会招商项目并做好参会项目对接,收集省、市情说明会签约项目。
(4)安排大会期间市领导活动,组织各县(市)区及企业参会,编制参会费用。
2. 市委宣传部
(1)负责提供宣传焦作的画册、光盘或其他宣传资料,并负责会议期间的宣传推介和新闻报道工作。
(2)负责做好新闻媒体记者到会采访安排和接待,做好领导会见外宾及大会总要活动新闻采访和宣传报道工作。
3. 市委统战部
负责与省委统战部衔接做好对口客商联系和接待工作。
4. 市发改委
(1)负责提供近期已报批或已审批立项和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项目以及最新项目、重点项目和工业结构调整项目清单及详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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