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意见
(赣市府发〔2008〕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属、驻市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政府市场监管、公共服务职能,尽快构建与《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适应的监管体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保障城乡居民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现行农业行政管理体制为基本框架,以保障《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效实施为基本目标,按照政府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充分发挥和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促进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实现数量与质量、安全与效益的有机统一和整体提升。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以保障《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效实施为目标,确保权责统一。既着眼于长远,统筹规划,建立全程监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又结合各地管理工作实际,因地制宜,科学筹划,合理布局、稳妥推进。
--依法监管、严格把关。依法监管必须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制定和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和规定、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度。
--整合资源、开拓创新。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客观要求,解放思想,不断创新,加强分工与协调,发扬互助合作精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源有效整合,构建合力推进的监管机制。
--强化服务,促进发展。以良好的作风,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结合农业生产实际,把《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农户重在引导、教育和技术指导,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企业、批发市场等组织化程度较高的主体,重在健全制度,规范行为,推行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