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目标。根据《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有关文件规定,按照责任明确、运转高效、行动统一的要求,用5年左右的时间,建立农业投入品动态监管体系、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实施体系、规范化流通体系、市场准入体系、质量检验检测体系、综合执法体系、监管制度体系等,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程覆盖。力争蔬菜、畜禽、水产品、果茶等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市、县中心城区农产品市场抽检合格率达90%以上,乡镇市场抽检合格率达85%以上,农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超标的现象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社会稳定。
二、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一)构建农业投入品动态监管体系
坚持“整治与建设并举”的工作方针,全面构建农资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培育和发展现代流通业态,加快形成规范有序、监督有效、诚信经营的农资市场环境。
1、积极发展连锁经营,建设农资现代流通网。各地根据实际选择2-3家经营规范、质量可靠、规模较大的农资经营企业予以重点培育和扶持,发展统一采购、配送、管理、价格、标识、核算和服务的直销连锁经营,构建必要的农资储备机制。
2、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建设农资监管责任网。农业部门要牵头协调和督查农资监管情况,负责制定工作意见,依法监管农药、化肥、种子、饲料、兽药等农资产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工商部门要负责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清理工作,重点推行“二帐二票一卡一书”制度,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和台帐,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负责农资生产环节质量监测和定期抽检。供销部门要发挥农资经营主渠道作用,抓好农资连锁经营和诚信体系建设。
3、建立农资市场群众服务监督网。广泛公开12315、12316、12365等农资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举报电子信箱,畅通举报渠道。对投诉举报农资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充分运用赣州三农网、12316服务电话,推广先进适用、质量可靠、安全性高的农资产品。
(二)构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实施体系
坚持“政府大力推动、市场正确引导、龙头企业带动、农民积极实施”的方针,按照“有标贯标、无标制标、缺标补标”的原则,建立健全以标准化生产示范推广为基础的农业标准化实施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