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结构合理的农业标准体系。全市制(修)订赣州地方农业标准30项,其中种植业16项、养殖业等14项;采标率(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比例)达到50%。
2、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各地重点抓好50个国家扶持的标准化规模养猪场,以及2008年在我市拟建的35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提升辐射带动功能,力争2年内全市建成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100个 (其中种植业50个,养殖业50个),全市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50%。
3、抓好农产品基地及产品认证。整合涉农资源,组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名牌农产品“四位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服务机构,全面开展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名牌农产品以及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证工作。同时,积极推行GAP、HACCP、ISO9000系列标准、ISO14000系列标准的认证和管理。
(三)构建农产品规范化流通体系建设
1、加快市场标准化建设。全市培育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农产品批发市场6个、农贸市场20个,销售的食用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达标率达到95%。扶持2-3家连锁配送、超市经营、专区销售等多种新型业态,促进认证品牌农产品实现优质优价。
2、推行农产品包装或者附加标识后上市销售。获得认证的的农产品,应当在包装上标注相应标志和发证机构,标明品名、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生产日期。不能包装的农产品,应当采取附加标签、标识牌、标识带、说明书等形式标明农产品的品名、生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等内容。
3、生产记录档案及标识。从经常食用、产销规模大,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社会关注度高的大米、生猪、蔬菜、家禽等农产品种养大户入手,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包装标识上市制度。龙头企业、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率先实行产品标识上市,加快分散农户标识普及化进程。
4、参加产销直接对接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或企业要配备打码机,全面实行条形码包装标识,确保质量安全可追溯。对上市生猪全面推行新的二维码,定点屠宰场要严格执行“没有二维码的生猪退出市场的机制”,试行三个月过渡。
5、规模农产品生产基地,逐步推行产品分级包装上市和产地标识制度。对包装上市的农产品,要标明产地和生产者(经营者)。凡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目录的产品,要严格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规定,予以正确标识或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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