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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2008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通报


  我办严格按照审核程序、依据、原则和目标,认真开展清理工作,在2008年11月份已完成了第四轮省级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任务,形成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第四轮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并以省政府令第150号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为:58个有行政审批项目的省级部门共报送行政审批项目1133项,认定列入清理范围的行政审批项目共1107项,取消和调整392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项目35项,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39项;调整行政许可项目211项,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07项);保留实施行政审批项目810项,由省政府法制办、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进行了公布。本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项目精简率为27%,对保留和下放的审批项目,压缩审批时限1/3以上的项目超过95%,实现了目标要求。州县级人民政府的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根据《通知》要求,参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第四轮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50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授权公布的《云南省保留实施的省级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目录》正全面展开,拟于2009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

  二、主要做法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统一认识,落实责任。省委、省政府充分认识到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2008年我省进一步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现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建设廉洁高效政府的需要;是贯彻落实“四项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需要。成立了由省政府领导任组长,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研究室、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编办等单位领导为成员的云南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法制办,负责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日常工作。在改革中,各地、各部门认识统一,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摒弃小团体利益和本位主义;树立改革和创新意识,立足于政府职能的转变和行政体制的创新;树立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意识,自觉把改革的着眼点放在方便企业、方便群众、简化手续上,为审批制度改革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基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开展第四轮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中,按照《通知》的要求,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抽调业务能力强的人员组成审核班子,明确审核依据,统一审核方法,细化审核程序,为后续的清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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