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度机关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度机关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粤农办〔2009〕9号)


省扶贫办、畜牧兽医局,各处室:

  为做好厅机关公务员2008年度考核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有关年度考核工作的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除省管干部外的全体机关公务员。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1.考核以公务员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2.考核标准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工作实绩突出;
  (5)清正廉洁。

  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3)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4)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5)廉洁自律。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5)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