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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09年学校体育竞赛规程的通知

  1.男、女子单打;
  2.男、女子双打;
  3.混合双打。
  五、参赛资格及办法:
  1.凡属本市在册在校中小学生,以学校(每区限报3所初中、3所小学)为单位报名参加;每校男女队分别不得超过4人。
  2.报名时须持学校学籍管理登记册、第二代身份证和学生证。
  3.学校参赛队员集体照一张。
  4.允许运动员兼报一项比赛。
  5.凡有弄虚作假的任何行为,一经查证,取消全队比赛成绩。
  六、竞赛制度及计分办法:
  1.本次比赛视各组别报名情况采用分组循环、淘汰制或混合制进行。
  2.本次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执行。
  3.每场比赛采用一局21分每球得分制决胜,11分时双方交换场地。
  4.裁判长有权根据赛场实际调整比赛场次。
  5.比赛开始及在上一场比赛结束后10分钟内未到比赛场地的运动员,按该场比赛弃权处理。
  6.本次比赛设团体积分奖。获得个人(单、双打)前6名的单项比赛成绩均以“积分”的方式计入该集体团体总分。“积分”方法:按照各单项比赛的第1-6名的顺序,分别给予7、5、4、3、2、1的分数计入团体总积分,并排出团体积分总名次。
  七、报名办法:
  1.凡符合参赛条件的学校均可报名(电子文档)参赛。
  2.报名及教练员会议时间:9月11日在市民中心市教育局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会议,并进行抽签。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团体总积分奖前六名,颁发奖杯。
  2.团体“体育道德风尚奖”3名,颁发奖状。
  3.各单项取前6名,颁发证书。
  4.凡报名不足4对(人)的竞赛项目,取消该项比赛;不超过6对(含6对)的比赛项目减1录取名次。
  九、其它:
  1.比赛期间各运动员的食宿、交通、医疗等一切费用自理。
  2.比赛场地和用球由大会提供,球拍、饮料等其它用品自备。
  3.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竞赛期间学校必须为参赛运动员统一购买保险。
  4.本次比赛规则解释权属深圳市教育局竞赛组委会。
  5.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表:深圳市中小学生羽毛球赛报名表

  报名单位:(盖章)    组别:        
  领队:          电话:        
  教练:          手机:        

 

姓名

号码

班级

身份证号码

单打

双打

混双

学籍号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手机:

  2009年深圳市中小学生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体育局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 2009年9月28日-30日
  地点:深圳游泳跳水馆
  三、参加单位及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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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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