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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教育局2009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六)大力推进学校安全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结合学校的特点,制定和推行学校消防、交通、校舍、食堂、宿舍等安全管理标准,通过标准化促进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化。

  (七)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应急机制。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修订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完善的预案启动机制,做到预案涉及人员熟知预案流程,明白各自的工作任务和职责。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健全信息通畅、快速反应的安全防范体系,确保校内突发事件的处置高效、有序。

  (八)加大力度推进学校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加大对在2008年学校安全隐患百日大排查行动中抽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的督查力度,对尚未完成整改的安全隐患进行督查。对一些涉及历史遗留问题而一时难以根除的消防、校舍、周边边坡和交通等隐患,各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使其处于稳控状态,并加紧研究解决。

  (九)抓好校车安全工作。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加强校车运行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深圳市学生接送车辆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校车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规定,加大对校车的监管力度,推进校车加装GPS监控系统和倒车警示装置工作,确保不让有问题的校车投入使用,不让不合格的驾驶和司乘人员参与师生接送工作。对违反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的学校及其责任人要进行严厉处罚。

  (十)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联合公安消防部门制定《深圳市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加大对学生宿舍及实验室、食堂等重点部位的检查力度,开展重点专项整治,分期分批解决历史遗留的消防安全问题。

  (十一)加强民办学校安全工作。将民办学校安全隐患作为整治重点,同时建立民办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2009年要着重做好排查民办学校校舍、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工作,对民办学校安全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实行学校安全工作分级分类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要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学校要坚决关闭,同时做好在校学生分流工作。

  (十二)继续抓好师生安全教育和相关培训工作。认真总结在安全教育培训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创新安全教育模式,持之以恒地开展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活动。将学生安全教育和教职员工安全培训制度化,结合“学生安全教育周”活动,通过开展学生安全演讲比赛、安全漫画比赛、安全教育征文比赛活动,进一步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增强自护自救能力;通过教职工安全技能竞赛等形式,提高学校防范安全事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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