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推荐2008年度疾病预防控制、慢性病防治精神卫生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深卫疾控发〔2009〕2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市康宁医院:
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经过全体疾病预防控制、慢性病防治、精神卫生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我市的疾病预防控制、慢性病防治、精神卫生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鼓励先进,总结2008年度疾病预防控制、慢性病防治、精神卫生工作,进一步推进2009年疾病预防控制、慢性病防治、精神卫生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我局拟对2008年度疾病预防控制、慢性病防治、精神卫生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二、说明:
1、各区分配名额包括各区卫生局先进个人;
2、罗湖、福田区分配名额包括辖区内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先进个人,不包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市康宁医院;
3、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分配名额包括街道防保所先进个人;
4、慢性病防治先进个人名额包括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先进个人;
5、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市康宁医院汇总本单位先进名单,各区卫生局汇总本辖区的先进名单,加盖公章上报我局疾病预防控制处;同时报送电子版至邮箱liumin@szcdc.net;
6、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取消相应表彰名额。
三、上报时间:2009年2月10日前。
附件:1、2008年度疾病预防控制、慢性病防治、精神卫生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2008年度先进个人推荐表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六日
(联系人:刘珉,联系电话:25601095,传真:25601095 Email:liumin@szcdc.net)
2008年度疾病预防控制、慢性病防治、精神卫生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类别
| 市级
| 罗湖区
| 福田区
| 南山区
| 盐田区
| 宝安区
| 龙岗区
| 光明新区
| 合计
|
疾病预防控制
| 27
| 13
| 15
| 10
| 5
| 28
| 30
| 8
| 136
|
慢性病防治
| 20
| 23
| 23
| 23
| 13
| 30
| 26
| 15
| 173
|
精神卫生
| 5
| 3
| 6
| 5
| 2
| 13
| 8
| 2
| 44
|
合计
| 52
| 39
| 44
| 38
| 20
| 71
| 64
| 25
| 3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