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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推荐2008年度疾病预防控制、慢性病防治精神卫生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推荐2008年度疾病预防控制、慢性病防治精神卫生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深卫疾控发〔2009〕2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市康宁医院:

  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经过全体疾病预防控制、慢性病防治、精神卫生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我市的疾病预防控制、慢性病防治、精神卫生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鼓励先进,总结2008年度疾病预防控制、慢性病防治、精神卫生工作,进一步推进2009年疾病预防控制、慢性病防治、精神卫生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我局拟对2008年度疾病预防控制、慢性病防治、精神卫生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二、说明:

  1、各区分配名额包括各区卫生局先进个人;
  2、罗湖、福田区分配名额包括辖区内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先进个人,不包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市康宁医院;
  3、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分配名额包括街道防保所先进个人;
  4、慢性病防治先进个人名额包括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先进个人;
  5、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市康宁医院汇总本单位先进名单,各区卫生局汇总本辖区的先进名单,加盖公章上报我局疾病预防控制处;同时报送电子版至邮箱liumin@szcdc.net;
  6、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取消相应表彰名额。

  三、上报时间:2009年2月10日前。

  附件:1、2008年度疾病预防控制、慢性病防治、精神卫生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2008年度先进个人推荐表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六日

  (联系人:刘珉,联系电话:25601095,传真:25601095 Email:liumin@szcdc.net)

  2008年度疾病预防控制、慢性病防治、精神卫生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类别

市级

罗湖区

福田区

南山区

盐田区

宝安区

龙岗区

光明新区

合计

疾病预防控制

27

13

15

10

5

28

30

8

136

慢性病防治

20

23

23

23

13

30

26

15

173

精神卫生

5

3

6

5

2

13

8

2

44

合计

52

39

44

38

20

71

64

25

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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