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推荐2008年度深圳市健康教育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市属医疗卫生单位:
为做好我市健康教育总结和表彰工作,需各单位推荐上报2008年健康教育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市健康教育先进工作者推荐条件:
1、遵纪守法,学习刻苦,业务熟悉、工作认真负责,无私奉献。
2、热爱健康教育事业,在健康教育管理工作中,成效显著者;或在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工作中成绩突出者。
二、2008年度各区和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健康教育先进工作者分配名额见附件1。
三、市属医疗卫生单位直接推荐上报,区属单位由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负责组织、汇总后推荐上报。
四、推荐汇总表(附件2)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并于2009年1月13日前报市卫生局妇社处。
附件:1、2008年度深圳市健康教育先进工作者分配名额
2、2008年度深圳市健康教育先进工作者汇总表
二○○九年一月五日
(联系人:奚克波 电话及传真:25503220)
附件1
2008年度深圳市健康教育先进工作者分配名额
单位
| 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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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
| 1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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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
| 1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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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
| 1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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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
| 1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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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
| 1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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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
| 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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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新区
| 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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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健康教育研究所
| 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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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疾控中心
| 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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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医院
| 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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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二人民医院
| 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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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深圳医院
| 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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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医院
| 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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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幼保健院
| 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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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慢病院
| 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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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康宁医院
| 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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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东湖医院
| 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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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孙逸仙心血管医院
| 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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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眼科医院
| 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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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儿童医院
| 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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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职业病防治院
| 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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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流花医院
| 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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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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