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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推荐2008年度深圳市健康教育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推荐2008年度深圳市健康教育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市属医疗卫生单位:

  为做好我市健康教育总结和表彰工作,需各单位推荐上报2008年健康教育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市健康教育先进工作者推荐条件:

  1、遵纪守法,学习刻苦,业务熟悉、工作认真负责,无私奉献。

  2、热爱健康教育事业,在健康教育管理工作中,成效显著者;或在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工作中成绩突出者。

  二、2008年度各区和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健康教育先进工作者分配名额见附件1。

  三、市属医疗卫生单位直接推荐上报,区属单位由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负责组织、汇总后推荐上报。

  四、推荐汇总表(附件2)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并于2009年1月13日前报市卫生局妇社处。

  附件:1、2008年度深圳市健康教育先进工作者分配名额
  2、2008年度深圳市健康教育先进工作者汇总表

二○○九年一月五日

  (联系人:奚克波 电话及传真:25503220)

  附件1
  2008年度深圳市健康教育先进工作者分配名额

单位

名额

罗湖区

12名

福田区

12名

南山区

12名

宝安区

18名

龙岗区

18名

盐田区

5名

光明新区

5名

市健康教育研究所

5名

市疾控中心

3名

市人民医院

3名

市第二人民医院

3名

北大深圳医院

3名

市中医院

3名

市妇幼保健院

3名

市慢病院

3名

市康宁医院

3名

市东湖医院

3名

市孙逸仙心血管医院

3名

市眼科医院

3名

市儿童医院

3名

市职业病防治院

3名

深圳流花医院

2名

合计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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