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粤交运〔2008〕1254号)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局(委)、公路局,省公路局,省交通集团:
为加强我省道路运输应急运力组织和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道路运输行业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厅制订了《广东省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省交通厅报告。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广东省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
为加强我省道路运输应急运力组织和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道路运输行业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运输部《
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落实“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在全省范围内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道路运输应急指挥体系,以及分工明确、协调一致、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运力保障体系。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我省道路运输行业能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做好道路运输应急运力的组织、救援和保障工作,完成各项旅客、重要物资的运输保障任务,把突发事件的危害降到最低点。
二、 适用范围
(一)由于市场供求或道路通行条件变化等原因,造成道路运输运力不足或正常运力不能按时到位,影响旅客或重要物资安全、及时运输的情况;
(二)因交通事故或超载等原因,需转运人员或货物的情况;
(三)因洪涝、冰雪、地震等自然灾害导致公路交通异常,严重影响道路客货运输的情况;
(四)政府指令性任务或国防交通运输保障等其他需临时调配运力的突发事件。
三、 组织机构和职责
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建立省、地级以上市、县(区)、运输企业和客货运站场五级道路运输应急运力保障体系。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企业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订本级应急预案,明确职责与任务,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资源共享、条块结合”的原则,开展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一)省级道路运输应急组织机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