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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09年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医疗卫生类)的通知

  六、其它有关问题
  (一)动物实验:有动物实验者,需在获资质的动物实验室开展。(我市获资质的动物实验室单位:市人民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其它如有,请向我局科教处备案)。
  (二)知识产权:项目组成员有外单位的,除该单位出具该成员以个人身份参加项目研究的证明材料以外,均需有书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及知识产权归属。
  (三)资格认证及准入:新药及医疗器械的临床应用研究应具有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关批件。
  (四)伦理审查:属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和相关技术应用项目,需单位伦理委员会进行伦理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附:
  《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经费开支的规定:

  项目费是指项目承担单位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一般包括人员费、仪器设备费、能源材料费、试验外协费、差旅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人员费,指直接参加项目研究开发人员支出的工资性费用。项目组成员所在单位有事业费拨款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事业费中及时足额支付给项目组成员,并按规定在项目预算的相关科目中列示,不得在资助的项目经费中重复列支。
  仪器设备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必需的专用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费及设备试制费。
  能源材料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支付的原材料、燃料动力、低值易耗品的购置等费用。
  试验外协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带料外加工费用及委托外单位或合作单位进行的试验、加工、测试等费用。
  差旅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项目研究开发而进行国内外调研考察、现场试验等工作所发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

  《深圳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单位研发经费资助计划操作规程》关于经费开支的规定:
  切块管理资金不用于采购单台(项)十万元以上设备及软件。

  附件2
2009年度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医疗卫生类)申报说明

  一、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人项目申报
  项目申请人需登录深圳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szhealth.gov.cn)的“深圳市卫生科教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上填报项目申请书,并通过系统打印项目申请书,网上填报的项目申请书与书面材料必须一致,如出现不一致,项目申请自动作废。
  (二)单位审核
  项目申报单位(区属单位尚需区卫生局)登录系统,网上审核,并需按《形式审查及材料整理要求》(见附件)对上报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
  (三)项目申请人查新申请
  项目申请人需同时在系统中申请查新,如有半年内由市医学信息中心出具的查新报告,需在项目申报时填写查新报告编号。
  二、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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