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实施2008年度广州市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穗科函字[2008]606号)
各区、县级市科技局,广州地区有关高等院校、研究与开发机构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部《关于实施2008年度全国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以及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省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粤科计字[2008]1141号)的工作部署,我局将组织实施2008年度广州市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项目及调查表的种类
(一)科技机构及有关科技活动单位
1、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调查表;
2、科学技术信息和文献机构调查表;
3、区、县级市所属研究与开发机构调查表;
4、研究与试验发展(R &D)活动调查表;
5、地方财政科技拨款调查表。
(二)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
1、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973计划);
2、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863计划);
3、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
4、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国家星火计划)。
(三)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
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表。
(四)省专项科技统计调查
1、广东省科技发展基金调查表;
2、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调查表;
3、广东省技术创新专业镇调查表。
二、统计调查范围
(一)科技机构及有关科技活动单位的统计调查
1、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自然科学和技术领域、社会与人文科学领域)调查表的统计范围:驻广州地区国务院各部门所属、省属、市属具有法人地位的国有独立研究开发机构、转制研究与开发机构和非独立研究与开发机构。
2、科学技术信息和文献机构调查表的统计范围:驻广州地区国务院各部门属、省属、市属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科技信息和文献机构。
3、区、县级市所属研究与开发机构调查表的统计范围:区、县级市所属独立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4、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调查表统计范围:政府部门属独立研究与开发机构以外的各类独立研究与开发机构(包括外国在华设立的研究机构、非国有非企业研究机构),以及综合技术服务业有R&D活动的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