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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我市医院感染工作的通知

  第八条 手消毒剂的选择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选用的手消毒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手消毒剂对医务人员皮肤刺激性小、无伤害,有较好的护肤性能;
  (三)手消毒剂的包装应当能够避免导致二次污染造成致病微生物的传播。
  第九条 外科手卫生设施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外科洗手池应设置在手术间附近,大小适度,易于清洁;
  (二)外科洗手池水龙头的数量应根据手术台的数量设置,不应当少于手术间的数量;
  (三)外科洗手可以使用肥皂、皂液,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使用抗菌肥皂或者皂液;
  (四)盛装肥皂或者皂液的容器应当每周进行清洁消毒,对容器进行清洁消毒时,容器内剩余的皂液应弃去,使用固体肥皂应当保持干燥;
  (五)用于刷手的海棉、毛刷及指甲刀等用具应当一用一灭菌或者一次性使用,洗手池应当每日清洁;
  (六)外科手消毒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手消毒剂的出液器应当采用非接触式,手消毒剂放置的位置应当方便医务人员使用;
  (七)外科洗手后使用无菌巾擦手,盛装无菌巾的容器应当干燥、灭菌;
  (八)洗手区域应当安装钟表。

第四章 一般手卫生方法

  第十条 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当洗手:
  (一)直接接触病人前后,接触不同病人之间,从同一病人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特殊易感病人前后;
  (二)接触病人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之后;
  (三)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
  (四)进行无菌操作前后,处理清洁、无菌物品之前,处理污染物品之后;
  (五)当医务人员的手有可见的污染物或者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后。
  第十一条 医务人员洗手的方法是:
  (一)采用流动水洗手,使双手充分浸湿;
  (二)取适量肥皂或者皂液,均匀涂抹至整个手掌、手背、手指和指缝;
  (三)认真揉搓双手至少15秒钟,应注意清洗双手所有皮肤,清洗指背、指尖和指缝,具体揉搓步骤为:
  1. 掌心相对,手指并拢,相互揉搓;
  2. 手心对手背沿指缝相互揉搓,交换进行;
  3. 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指缝相互揉搓;
  4. 右手握住左手大拇指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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