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印发广州市产业转移区域布局指导意见的通知
(穗经贸〔2008〕43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常委会议决定事项通知(九届[2008]43号)精神,《广州市产业转移区域布局指导意见》业经市领导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作为《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广州市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实施意见》(穗字[2008]10号)配套文件之一。,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遇到问题,请迳向市经贸委反映。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广州市产业转移区域布局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广州市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实施意见》和省经贸委《关于广东省产业转移区域布局的指导意见》,切实推进我市产业转移,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促进新一轮大发展为动力,发挥好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通过政府引导和财政支持,推动产业转移,加速产业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具体工作中应坚持以下4个原则:
(一)集聚发展原则。以产业转移园区为主要载体,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单位面积产出水平,推动我市产业集群集聚发展。
(二)优化提升原则。通过产业转移和“退二进三”,促进产业高端化发展,优化我市产业结构,提升中心城市集聚辐射和综合服务功能。
(三)错位发展原则。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引导广州中心城区和“退二”产业基地之间,广州市产业转出地与市外、省外产业转入地之间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劣势互减,实现多赢。
(四)生态保护原则。产业转移的过程中加强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通过产业转移优化广州城市空间布局,美化生态环境,促进宜居城市建设。
二、工作目标
在引导列入市区产业“退二”企业进入承接“退二”产业基地集聚发展的同时,力争2012年前推进150家企业向市外有序转移。通过产业转移和“退二进三”,实现各区错位发展、园区集聚发展和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深化中心城区“中调”战略,发展中心城区总部经济区,完善生产力空间战略布局,重点打造广州(梅州)、广州(湛江)、广州(阳江)产业转移园和本市退二产业基地。大力推进汽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业等支柱产业集群和轻工、生物医药等特色产业集群的发展。构建起以先进制造业集聚和现代物流业为特征的东部产业带,打造集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港口物流业为一体的南沙临港产业区,以空港物流和现代制造业集聚的北部空港经济区,以总部经济、会展商务集聚的中心城区总部经济区,东南部产学研创新区,南部现代服务业区和东北部生态休闲旅游区等“一带六区”产业发展格局。到2015年初步构建起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生产服务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有机融合、互动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