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表彰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的决定
(苏检发[2008]51号)
2007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为基本依据,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不断加强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队伍专业化以及信息化建设,广泛开展争创先进检察院活动,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有了新的发展,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弘扬典型,进一步提高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水平,经严格考核评比,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民主推荐公示,并征求地方党委、人大、纪委意见,省检察院决定:授予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等29个基层检察院“2007-2008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授予苏州市人民检察院等4个省辖市检察院“2007-2008年度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以实际行动保持和发扬全省先进集体的崇高荣誉。全省检察机关要向先进基层检察院学习,继续按照《纲要》的要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奋勇争先,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基层检察院建设成果,不断开创检察工作的新局面。
附: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名单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
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
和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名单
(一)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
南京市: 秦淮区人民检察院
六合区人民检察院
建邺区人民检察院
无锡市: 宜兴市人民检察院
锡山区人民检察院
徐州市: 云龙区人民检察院
丰县人民检察院
铜山县人民检察院
常州市: 武进区人民检察院
溧阳市人民检察院
苏州市: 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
常熟市人民检察院
工业园区检察院
南通市: 通州市人民检察院
如皋市人民检察院
连云港市: 东海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