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物价局、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命名兰州市“价格计量诚信”单位暨第十三届“价格计量信得过”单位的决定
(兰价法发[2009]10号)
各县区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国家计委,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价格计量信得过”活动意见的通知》(计价检〔2001〕1371号)精神和兰州市物价局、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兰州市第十三届“价格计量信得过”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兰价法发〔2008〕569号),按照“政府引导、经营者参加、消费者评价、社会监督”的要求,市局和各县区在当地政府搭建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框架内,制定了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机制,认真组织开展“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并择优推荐了一批市级“价格计量诚信单位”候选单位。由市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各县区联合组成评选验收小组,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开展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的实施意见》(甘价检[2006]212号)规定的评选范围、标准、程序和要求,经过初审、现场验收、社会公示、评委会议审定等程序的严格评审,决定授予兰州慈和堂医院等35家企业、单位为兰州市“价格计量诚信单位”暨第十三届“价格计量信得过”单位,其荣誉称号有效期两年(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全市各级价格、质监部门要以此为契机,大力宣传“价格计量诚信”单位的管理经验,通过引导,进一步推进价格、质量诚信建设。希望荣获称号的35家企业、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励,坚持以“诚信”标准严格规范企业、单位经营管理行为,继续在本行业内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打造“诚信兰州”贡献力量。
附:兰州市“价格计量诚信”单位即第十三届“价格计量信得过”名单
兰州市物价局
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九年一月六日
附件:
兰州市“价格计量诚信”单位暨第十三届
“价格计量信得过”单位名单
1、兰州慈和堂医院
2、兰州华夏医院
3、兰州大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兰州惠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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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甘肃万民药业有限公司
7、兰州市七里河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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