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当前和今后的一段时期内,人民法院应当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战略纲要》确定的“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职能,严厉打击侵权行为,提高侵权成本,有效遏制侵权行为;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正当利益;合理界定知识产权界限,防止知识产权滥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公共利益;全面参与知识产权司法宣传,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有力保障无锡自主创新、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发展,进一步优化公正、高效、权威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环境。
三、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并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具体措施
(一)强化服务大局意识,提高服务创新型建设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4、立足地方经济,加大对无锡地区传统文化的保护。将全市各类传统文化资源纳入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努力营造尊重和保护传统文化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既保护传统,又鼓励创新,积极探索传统文化司法保护途径,规范传统文化产业市场。
5、紧跟形势,为我市新兴产业提供及时有效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随着我市对外开放的深入,世界新一轮产业结构的调整,新兴产业会不断出现,对外投资的引入也带来了国际知识产权的挑战,必须紧跟形势,依法审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加强对服务外包等知识产权法律新问题的法律适用和诉讼制度建设的研究。
6、积极提供司法建议,主动开展法律服务。针对知识产权个案审理中发现的企业、相关部门在知识产权创造、管理、经营和保护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提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及时督促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并为市委、市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加强与市各行业协会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需求,选派法官为企业开设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专题讲座,帮助企业和科研机构逐步积累创造、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经验。
7、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在审判工作中,要加强与刑事、行政审判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对有关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问题共同调研,统一认识和执法标准。另外,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协调,充分利用市政府牵头的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工商、版权、公安、经贸、质监等职能部门,定期召开会议,共同研究、制定、规划无锡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