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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表彰政府法制信息和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表彰政府法制信息和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豫政法〔2008〕57号)


各省辖市政府法制机构: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务院法制办的大力指导下,经过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和政府法制工作者的辛勤努力,近两年来,我省政府法制信息和宣传工作,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为主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进行了宣传和报道,极大促进了各级政府法制机构之间工作信息交流,推动了政府法制理论研究,集中展示了我省政府法制工作的新面貌。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政府法制信息和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省政府法制办决定对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局等16个先进集体和余显志等25名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扎实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⒈河南省政府法制信息和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⒉河南省政府法制信息和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1
河南省政府法制信息和宣传工作
先进单位名单

  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局
  洛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局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焦作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濮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漯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南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商丘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兰考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浚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卫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禹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义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商城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淮阳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附件2
河南省政府法制信息和宣传工作
先进个人名单

  余显志  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局
  章 虹  洛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局
  洪志勋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赵 震  安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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