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将成果转化培育计划的定位调整为引进重大科技成果和扶持重大产学研合作成果的转化。
5、为有利于高新技术自主创新活动的统筹,将软件专项资金中的软件与集成电路研发项目,纳入工业支撑计划管理。软件专项资金中的政策性资助,不纳入科技计划序列。
6、在省管县体制框架下,市级计划中科技支撑计划(农业部分)、成果转化计划、科技招标、专项计划中的技术专项、姑苏领军人才计划等,实行市与县级市科技经费联动支持形式。其它科技计划对涉及五个县级市项目只安排指导性计划,由县级市酌情安排科技经费。
三、调整后的计划体系与定位
调整后的苏州市级科技计划体系由基本计划和专项计划组成。
(一) 基本计划
基本计划是以财政科技拨款为支撑、政府稳定持续支持科技活动的基本形式。
1、应用基础研究计划。以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成果,为高新技术产业的跨越发展提供创新源为目标,跟踪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前沿,体现政府目标导向,衔接国家、省级目标,实行人才优先的原则,加强原始创新,强化高新技术产业与现代农业、医疗卫生应用基础技术研究,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为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技术和人才储备。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的工业领域项目由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处组织实施与管理,农业和卫生领域项目由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处实施与管理。
2、科技支撑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分工业、农业、社会发展三个部分。
(1)工业部分: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出发,以获取自主知识产权、促进产业技术升级和培育新兴产业为目标,以市场应用和产业化发展为导向,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及集成创新,着力攻克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培育重大目标产品,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支撑。由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组织实施和管理。
(2)农业部分:以建设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组织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化科技示范工程,重点支持地方名特优农产品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项目;组织开展农业科技攻关与示范推广,支持动植物新品种选育、病虫害防治、农产品清洁生产、现代农业装备与信息化技术研究与开发,组织农业科技培训。由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处组织实施与管理。
(3)社会发展部分: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重点支持生态环境、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城市建设等社会发展领域的重大科技示范和关键技术研究。由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处组织实施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