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严格按照《江苏省2009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规定,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一是要把好公示关。对农民实际购机情况必须公示至乡(镇)、村两级。二是要把好购机合同签订关。凡是农民提出购机申请的,必须无条件受理,热忱接待,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农民购机补贴手续;要加强对购机者的资格审查,特别是要加强对购置两台以上补贴机具购机者的审核;县农机局必须与购机申请者本人面对面签订购机合同,为方便农民,各地可以主动深入乡、村,为农民提供现场办理等便民服务;不得委托经销商代办代签购机合同或机具核实手续;要加强对购机者的跟踪检查,做好书面检查记录,了解他们的实际购机情况和使用情况,帮助他们排忧解难,确保补贴机具用于农业生产,防止补贴机具闲置两年后倒卖现象的发生。三是要充分尊重农民的选择权。实行政策引导与农民自愿购买、自主选择相结合,不得向农民指定农机品牌和经销商,只要在《江苏省2009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农民都有购机的自主选择权。四是做好资金控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计划已下达各地,各地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将具体的补贴机具品种和数量上报各市,由各市汇总确认后统一报省。在制定补贴机具具体品种和数量时,对水稻插秧机的推广要予以优先保证,对其他补贴机具的发展,要统筹安排,注重改善机具结构,同时,不得突破补贴资金计划。五是加强信息报送。《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已正式运行,系统数据既反映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度,也是与中标企业核对拨付补贴资金的重要依据,各地须安排专人负责系统的操作和维护,确保系统录入数据的实时性、动态性和安全性。为及时掌握各地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展情况,各市局至少每周向省局报送一期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信息(可直接发送电子信息)。六是进一步加快实施进度。当前农业春耕生产正在紧张进行,各地要加大组织力度,加快实施进度,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把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抓实抓好。
五、不断强化监督检查
要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的检查,制定督查方案,明确进度要求,落实督查任务和责任。今年我省大多数农机具的补贴标准有所提高,特别是插秧机的补贴标准增幅较大,拖拉机单台补贴额较高等,极少数人利用倒卖补贴机具谋取利益的可能性增加,对补贴机具监管的责任更重、要求更严,是对我们农机系统的严峻考验,各地务必千方百计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如可积极探索以乡镇为单位,实行补贴机具统一保管和维护的方法,严防补贴机具倒卖现象的发生。省局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巡回督查,各地要认真配合。一旦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对发生问题的县,至少3年内不再安排补贴资金,将查实的情况通报全省农机系统,并抄送县委、县纪委、县监察局,建议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经销商,要永远取消经营补贴农机产品的资格。对参与的生产企业要及时取消产品目录资格,不得参选今后的补贴机具选型。并举一反三,认真总结教训,及时研究解决执行中暴露出的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进一步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