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苏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苏州市总工会、苏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转发江苏省和确定苏州市第二批创新型试点企业的通知
各市、区科技局、国资委(办)、总工会、工商联:
根据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省工商联联合下发的苏科高〔2008〕43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列入江苏省第二批创新型试点企业转发给你们(见附件1)。
在企业自愿申报、各市、区推荐和专家评审的基础上,市科技局、国资委、总工会、工商联经研究,确定苏州试验仪器总厂等40家企业为苏州市第二批创新型试点企业(见附件2)。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希望被确定的省、市两级创新型试点企业按照《江苏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苏州市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大自主创新投入,不断完善自主创新的机制和体制,突出重点,明确阶段目标、试点内容、工作进度和保障措施,持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要积极总结和推广自主创新的经验,带动和促进广大企业开展自主创新,为建设创新型城市做出新的贡献。
2、创新型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对运行两年以上的省、市试点企业,省、市四部门将分别联合进行评估,评估通过的将分别授予“江苏省创新型企业”和“苏州市创新型企业”匾牌,并择优推荐申报省、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
3、各市区科技局、国资委(办)、总工会、工商联等部门,要切实加强与本地创新型试点企业的联系,及时通报有关信息,推进试点工作的开展,并于每年12月底联合向市科技局、国资委、总工会、工商联书面汇报本地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进展报告。
附件1:江苏省第二批创新型试点企业名单(苏州部分)
附件2:苏州市第二批创新型试点企业名单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苏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苏州市总工会
苏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
江苏省第二批创新型试点企业名单
(苏州市部分)
1、昆山龙腾光电有限公司(昆山)
2、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
3、方正科技集团苏州制造有限公司(工业园区)
4、昆山中创软件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昆山)
5、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
6、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