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服务“两个加快”的若干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认真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四川经济发展,服务省委“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的决策部署,结合全省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深刻认识人民法院在应对金融危机、服务经济发展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1.促进经济发展、服务“两个加快”是人民法院的重要任务。人民法院的各项审判工作与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大局密切相关。当前,面对严峻的经济和社会形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引导金融市场良性发展,为推动经济发展、服务“两个加快”提供司法保障,既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的重要任务。
2.进一步明确人民法院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紧紧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部署和省委“止滑提速”的要求,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六个坚持、六个确保”的工作思路和“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工作方针,不断增强法院工作的针对性和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围绕省委“两个加快”的决策部署,全面推动灾后恢复重建,全面推动“八项民生工程”,全面推动“一枢纽、三中心、四基地”发展规划的实施,促进全省经济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3.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认清人民法院在化解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方面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进一步强化审判工作促进经济发展、服务“两个加快”的大局观念,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对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在司法领域引发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的敏感性和前瞻性,服从和服务于国家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和保持国民经济稳定的大局。牢牢把握应对宏观经济环境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的主动权,促进经济发展,服务“两个加快”。
二、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保障金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