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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加强药品器械不良事件处置信息流转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加强药品器械不良事件处置信息流转工作的通知
(苏卫医〔2009〕16号)


各市、区卫生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区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自2008年下半年起,国内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和药品器械不良事件频发,如三鹿奶粉、刺五加注射液(黑龙江完达山制药厂)、静脉输液针(上海达美医用塑料厂)、盐酸芬氟拉明制剂、一次性使用中心静脉导管(法国美德医用导管研制集团)、双黄连注射液(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糖脂宁胶囊(假冒)、注射用泮托拉唑钠(吉林一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这些事件的信息大多发生在夜间、周末或节假日,由于时间紧、涉及面广、责任重大,给我们的信息流转带来了更高的要求,为提高我市此类突发事件信息流转的效率,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药品器械不良等突发卫生事件处置信息流转工作,制定信息流转的应急预案,指定责任心强、业务技术精的同志负责信息流转工作,保持信息通畅,确保信息及时处置、及时上报,加强和落实总值班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应开辟自动传真专线,确保无人值守时传真机处于自动接受状态,确保网络办公系统公文及时收阅办理。
  二、各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本辖区信息流转网络,积极采用传真群发、e-mail群发、短信群发、OA系统转发等技术,多种信息传送方式并举,提高信息流转的准确性、及时性、交互性和过程可控性;条件成熟的地区应建立辖区药品器械信息数据库和信息发布平台,提高信息流转的信息化水平。
  我局将优先采用网络办公系统转发,同时采取传真、e-mail、短信等方式发布药品器械不良事件信息。
  三、我局将定期向省厅和市政府总结通报药品器械不良事件处置情况,对药品器械不良事件处置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拖延上报时间或处置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四、请各单位务必于3月底前将本单位药品器械不良处置信息联系方式,按照附表要求填报市卫生局医政处,以excel表格式上报至windows119@gmail.com。
  联系人:苏州市卫生局医政处 朱进才 联系方式:65237232 65235402(自动传真),Email:windows119@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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