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成都市委农工办、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统筹实施农业重大项目的通知

中共成都市委农工办、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统筹实施农业重大项目的通知
(成委农发〔2008〕17号)


各区(市)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统筹委),金牛区商务局,高新区经发局:

  为加快城乡统筹,推进“三个集中”,市委、市政府将选择100个乡镇实施城乡统筹综合配套项目。各区(市)县要按照市上的总体要求,抓紧农业项目的策划、包装和争取工作。农业项目的规划实施要与土地整理、拆院并院和农民集中居住区项目紧密结合,统筹推进。根据市委第69次常委会议精神,为搞好农业重大项目的统筹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搞好农业重大项目规划。各区(市)县农口部门要向当地党委、政府作好汇报,主动与当地统筹委、国土局等有关部门衔接、沟通和协调,将农业重大项目规划与当地土地整理、拆院并院、农民集中居住区项目和城乡统筹乡镇综合配套项目相统一,把是否规划农业重大项目作为布点的首要条件。

  二、抓紧筛选推动一批重大项目。要抓紧筛选一批具备条件的重大项目,先行推动,形成一批新农村建设的示范区。近期,二、三圈层每个区(市)县原则上都要筛选确定一个重大项目先行推动。项目选择要紧紧围绕土地整理、种养互动、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综合考虑确定。

  三、积极争取各方资金集中投入。要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灾后重建、拉动内需项目资金,争取当地政府统筹现代农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和各相关部门的资金及资源,优先集中投入重大项目区,真正做到干一块就解决一块的问题。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