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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生鲜乳收购站建设标准(暂行)》的通知

  四、设施与设备

  根据年日平均收奶量,配备相应数量及规格的设施设备。每个收奶站应具备以下设施设备:奶泵、鲜奶过滤槽、直冷式储奶缸、鲜奶留样专用瓶及留样存放冰箱;乳成份测定仪等能检测牛奶密度、水分、酸碱度、鲜度、乳脂率、蛋白率、等常规指标的检测仪器、器材、和试剂,有符合标准的计量设备或计量工具;有低温鲜奶运输车;有备用电源等。

  五、工作人员配备

  每个收奶站至少配备2名质检人员。奶站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县级及以上疾病控制中心签发的健康证。质量检验人员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收奶员资格证书,持证上岗。质检人员每年应经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防疫、卫生等法律法规、质量标准等方面的培训和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六、管理制度

  生鲜乳收购站应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并裱制上墙,严格执行。

  (一)卫生消毒制度

  奶站配备的收奶设备及存储运输设备等,应及时按要求清洗消毒。加强卫生管理,收奶操作间保持卫生、整洁、无蝇、无鼠。鲜奶存储与运输应科学合理,符合卫生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印发的《生鲜乳收购站卫生制度》(详见附件一)的规定执行。

  (二)质量安全保障制度

  收奶站应按照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印发的《生鲜乳收购站质量安全保障制度》(详见附件二)的要求建立收奶质量安全保障制度,确保收奶质量安全。

  七、生鲜乳收购

  (一)收奶站应该依据《生鲜牛乳收购标准》(国家标准GB6914-86)与奶牛养殖场(户)签订奶源购销合同。

  (二)生鲜奶收购站应当按照《生鲜牛乳收购标准》(国家标准GB6914-86)对收购的生鲜奶进行常规检测。检测费用不得向奶畜养殖者收取。生鲜奶收购站应当保持生鲜奶的收购质量。

  (三)禁止掺假使假,禁止收购有质量问题的生鲜奶,禁止向生鲜奶中添加任何物质。管理、质检人员应严格把关,认真负责,做到每批必检,合格才收,并做好记录保存备查。

  附件1:
  生鲜乳收购站卫生制度

  1、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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